靶向治療之所以稱為靶向,就是因為這類分子靶向藥物在研發設計時是針對腫瘤細胞某些突變的基因,對這個突變的基因進行“識別性的破壞”,理論上只有帶這些突變基因的腫瘤細胞才能被殺死。
一種靶向藥物一般只針對一種常見的突變基因,但并非所有腫瘤患者就都是這個基因突變了,不同腫瘤、不同患者突變的基因不同,因而,靶向藥物可以傷張三身上的腫瘤細胞避免誤傷人體正常的組織細胞,而李四用了卻沒效果。這也是為什么腫瘤靶向藥物種類繁多,所以,在選擇靶向藥物治療前首先進行針對相應的基因狀態的檢測尤為重要,否則有可能無效。 比如:服用EGFR-TKI靶向藥物服用,有EGFR基因敏感突變者其有效率較沒有這個基因突變者療效要高十幾倍。
通過相關基因檢測后有的放矢地選擇相應的分子靶向藥物,才能使得有患者得到準確及時的個體化救治,而對于沒有靶向藥物設計針對基因突變的患者則避免陪綁治療或過度治療。
而患者若不分自己是不是適合這種靶向藥物,就光聽說好就用靶向藥物治療則更是盲目,可能運氣好有效病情被控制了,也可能無效或者效果差,結果病情還是一樣進展,這種做法顯然不是理性的。
目前理性的做法應該是通過對腫瘤活檢或手術切除的腫瘤組織和病理標本進行相關基因檢測,根據基因檢測的結果再選擇哪一種化療藥物或分子靶向治療藥物,從而實現個體化有效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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